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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吉首市人民法院 公开续招聘用制书记员公告(最新)

更新时间:17-08-17

浏览量:7156

受吉首市人民法院委托,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续招15名工作人员,派往吉首市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。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

聘用制书记员15名(符合条件的可转为法官助理,待遇相应提高),男女不限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以下(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,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,具备与招聘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、技能和责任感;同等条件下,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(A证或C证)以及在其它检察院、法院等单位担任过书记员的优先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
2、细致认真,踏实肯干,具有较强的责任感,服从分配,遵守规章制度。

3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无传染性疾病,无不良嗜好,无纹身。

4、男性身高1.65米以上,女性身高1.55米以上。
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:

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;

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
③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④其他不宜聘用情形。

三、薪酬待遇

(一)薪资

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、就餐补助、出差补助及绩效考核奖金补助相结合的计薪办法。

聘用制书记员基本工资2000元/月,每增长工龄1年增资100元,止至2500元封顶;符合条件转法官助理的工资相应提高。

绩效工资500元/月,根据考核结果,分类按年度发放。

(二)福利

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职工养老、医疗、生育、工伤、失业5险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,其个人应当缴纳部分,从工资中代扣代缴。

(三)聘用制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假、丧假、产假等权利。

(四)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,与吉首海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为期1年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,合同期满时,通过考核的,可续签劳务派遣劳动合同。

四、招聘步骤

(一)报名

1、报名时间: 2017年 8月17日至2017年 8月25日 每天9:00一17:3O(中午、周末不休);

2、报名地点:吉首海圳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(雅溪民营小区湘西海圳集团办公大楼四楼);

3、报名电话:8568232    

4、报名所需资料:《应聘人员信息报名登记表》、两张近期二寸彩照,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(二)笔试

1、笔试时间:待定;

2、笔试地点:待定;

(四)面试

1、面试时间:待定

2、面试地点:吉首市人民法院(乾州新区)

3、面试内容:面试侧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、反应能力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综合协调能力、仪表仪态等。

(五)体检

测试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(体检费用自付),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》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,如有体检不合格者,按总分成绩依次替补。

(六)录用

体检合格,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,派遣至吉首市人民法院工作(聘用单位不负责安排住房)。


吉首海圳人力资源有限有限责任公司


2O17年8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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